C114訊 7月3日消息(南山)昨日,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布了《關于開展號碼保護服務業務試點的通知》。
號碼保護服務業務是指受快遞、外賣、網約車等互聯網平臺企業及其他企事業單位委托,為其個人用戶分配臨時號碼(通常稱為“中間號”或“隱私號”)代替真實手機號碼,利用公用電信網實現和他人之間的話音、短消息等通信功能,減少個人手機號碼泄露風險的一種業務。
通知顯示,號碼保護服務業務由應用平臺提供方、基礎平臺提供方和業務使用方三者協同開展。
1.應用平臺提供方是指建設號碼保護服務業務應用平臺的企業,利用基礎平臺提供方建設的號碼保護服務業務基礎平臺,負責根據業務使用方的需求生成“中間號”,管理個人已實名手機號碼與“中間號”的綁定關系,可對發送給“中間號”的信息進行接收、處理并轉發,相關業務屬于呼叫中心、多方通信等增值電信業務的一種新形態。
2.基礎平臺提供方是指建設號碼保護服務業務基礎平臺的企業,負責完成信令路由和互聯互通等工作,實現通信鑒權控制、號碼變換、信息處理、話單、通信記錄留存等功能,相關業務屬于基礎電信業務。基礎平臺應為符合條件的應用平臺提供接入服務,共同開展號碼保護服務業務。
3.業務使用方是指委托應用平臺提供方為其個人用戶提供號碼保護服務的企事業單位。
申請作為應用平臺提供方開展號碼保護服務業務試點的企業,應向工業和信息化部提交相關申請材料以及證明材料。基礎電信業務經營者如作為應用平臺提供方開展號碼保護服務業務試點,也應向工業和信息化部申請。
為滿足開展號碼保護服務業務的碼號資源需求,并與固定、移動用戶號碼明顯區分,便于用戶識別,工業和信息化部規劃700號段作為號碼保護服務業務的專用碼號資源,管理位長11位,使用位長15位,屬于業務臺號碼,其網間結算費用由基礎平臺提供方按有關規定協商確定。
應用平臺提供方可向工業和信息化部申請號碼保護服務業務專用碼號資源,在提交試點申請材料時同步提交碼號資源申請材料。工業和信息化部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要求,受理、審查申請人提出的號碼保護服務業務試點和碼號資源使用申請,經其注冊所在地通信管理局實地查驗后,對通過申請的予以批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