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比特幣問世,2016年區塊鏈大熱,“7年之癢”的又一案例。而區塊鏈正是比特幣的底層技術,這是一次“換代式”的7年之喜。根據本人“互聯網基因”的知識體系,區塊鏈符合之前成功技術的所有特點。同時也符合在技術早期,人們對所有技術的理想化期望。
互聯網是通過不斷打補丁發展起來的,區塊鏈是一塊新補丁。Web 2.0讓每個人都可以成為作者,智能手機讓每個人都可以成為App開發者,云平臺讓每個人都可以是SaaS的生產者,區塊鏈則希望每個人都可以是資產的管理者。
從應用的角度看,區塊鏈是一種支撐比特幣的公共賬本。從技術的角度看,區塊鏈是一種分布式的數據庫系統。區塊鏈追求的是平臺化和可編程,不再只支撐比特幣,不再只做公共賬本,就像數據庫技術不僅用于記賬,互聯網不僅用于計算機通信,手機不僅用于打電話那樣。
2001年前后,P2P網絡應用被廣泛看好,如果把當年宣傳文案中的關鍵詞“P2P”換成今日的“區塊鏈”,幾乎完全適用。15年后,P2P網絡應用卻早已沉淪,化入云計算、大數據和區塊鏈等技術中去了。P2P網絡應用已死,但精神永生。
預測區塊鏈會改變世界,就像預測某種貨幣會改變世界,某種數據庫技術會改變世界一樣。如果你認為貨幣和數據庫技術已經顛覆了這個世界,那么區塊鏈也將會,這取決于你的世界有多大,你的世界里是否只有上帝。
區塊鏈處理不了大數據,至少現在是這樣的。區塊鏈是由結構定義的嚴謹的塊,通過指針組成的鏈,典型的結構化數據。根據分布式系統的CAP原則,任何分布式系統在可用性(A)、一致性(C)、分區容錯性(P)方面,最多只能得其二。大數據是以犧牲C來換取A和P的,而區塊鏈需要優先保證的卻是C。
區塊鏈與大數據的融合,是下一個7年要考慮的問題。
類似分布式計算領域的“CAP三角”,經濟領域的“蒙代爾三角”的現象還很多,比如ID領域的“Zooko三角”:如何能夠給一個網址或某個用戶一個身份識別符的同時,確保其安全性、去中心化和易用性。DNS選擇了安全性和易用性,保留了中心化;而區塊鏈則選擇了安全性和去中心化,犧牲了易用性。傳統銀行選擇了公開賬戶號,賬本保密;區塊鏈選擇了公開賬本,匿名擁有者。
大數據試圖用數據說話,區塊鏈試圖用數學說話。區塊鏈主張“代碼即法律”,因為只有人才會違約,機器不會。區塊鏈要求我們信任系統,信任軟件、算法和數學,而不是單個結點或權威。
然而,代碼是人寫的,代碼也會有問題;機器是人控制的,機器也會有故障。法律控制在精英階層手里,但代碼卻控制在少數幾個黑客手里。如果精英治國的現代代議制,是“少數人的暴政”,那么區塊鏈則主張黑客治國,是“個別人的暴政”。
2016年6月,The DAO漏洞被黑客利用,損失6000萬美元的事件,讓區塊鏈的理想主義者撞上了現實主義的墻:對黑客攻擊造成的不公平交易,是否予以取消(內容正義),還是應該通過技術手段追回損失(程序正義)?
區塊鏈可以實現去中心化的信用服務。但互聯網上有N多起中介作用的中心結點,更多的是信息中介,不僅是信用中介。比如有的是為了訪問控制,有的是為了用戶管理或流量調度等。區塊鏈可以去除的,還只是集中式的信用中介。
區塊鏈在帶來防篡改、去中心化等優勢的同時,也必然要付出復雜性上升,性能下降,犯罪成本降低等代價。政府不是無法控制貨幣的發行量,只是為了拼經濟。互聯網不是無法傳遞價值,只是需要中介。傳統數據庫并非無法防篡改,只是成本更高。
由于歷史的原因,在互聯網的“極端主義”信徒中,互聯網思維是獨特的,技術的“政治正確性”比商業合理性更重要。比如通信模式必須選擇面向無連接的(cl-ps),不能是面向連接的(co-ps);架構必須是端到端透明的,不能有Middlebox;結點之間的關系應該是對等的,不能是層級的;路由等是分布的,不能是集中的。但30多年來,互聯網“政治正確性”的技術理想,逐漸衰敗于商業的“腐蝕”。
1996年,約翰·佩里·巴洛(John Perry Barlow)在其所著的《賽博網絡空間獨立宣言》開篇寫道:“工業世界的政府,你們這些令人厭倦的肉體和鋼鐵的巨人,我來自網絡空間,思維的新家園。我以未來的名義要求,屬于過去的你們不要干涉我們的自由。我們不歡迎你們。在我們的聚集之處,你們不享有主權。”
20年來的事實證明,互聯網的理想國只是曇花一現。
區塊鏈還住在理想國,只因沒長大。關于軟分叉與硬分叉、擴容、私有鏈、聯盟鏈、演進、社區管理權等的討論,關于黑客攻擊、跨境流動和政府監管的現實,正在沖擊區塊鏈的童話王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