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114訊 10月9日消息(林想)在日前召開的“2021北斗衛星導航系統高峰論壇”上,工信部信管局副局長王鵬表示,北斗規模應用取得四方面階段性成果,其中通信設備中的應用廣度和深度推進成效顯著。網絡設備方面,今年前8個月,新進網的7款同步網設備和116款5G基站全部都支持北斗授時,其中有相當一部分設備會優先使用北斗授時。終端設備方面,今年前8個月,智能手機出貨量達到2.22億部,其中支持北斗的智能手機占比達到了93%。
同時,王鵬強調,北斗應用還不夠豐富,產業生態還有待完善,工業和信息化部將在鞏固已有發展成效的基礎上,從四方面入手,推動北斗規模應用市場化、產業化、國際化發展。
北斗規模應用取得四方面階段性成果
北斗衛星導航系統是國家重大科技工程和重要時空基礎設施,提供了全天候、全天時、高精度的時空基準。去年7月31日,北斗3號系統正式開通標志著我國建成了獨立自主、開放兼容的全球衛星導航系統。開通服務一年來,推廣應用成效顯著,已在全球超過一半以上的國家和地區推廣和使用。
王鵬表示,北斗規模應用進入市場化、產業化、國際化發展的關鍵階段,提出了北斗系統服務全球、造福人類的美好愿景,為我國推進北斗規模應用進一步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眾所周知,信息通信領域是北斗應用的重要領域,推動北斗在信息通信領域的規模應用對于保障關鍵基礎設施安全、推動經濟社會數字化發展,都具有重要意義。王鵬指出,工信部持續推廣北斗在信息通信領域的規模應用,主要取得了四方面的階段性成果:
一是北斗應用國內標準體系不斷完善,指導中國通信標準化協會成立導航與位置服務特色任務組,構建通信導航一體化的標準體系,已經制定相關標準20余項,用統一的技術語言規范北斗的授時和定位功能在信息通信行業的應用方式。針對手機、物聯網、車聯網、共享單車等應用場景,明確了應用北斗授時和定位功能的技術要求以及相關測試方法,為行業內北斗規模應用和全產業鏈業務協同提供了標準和依據。
二是北斗功能在應用領域范圍快速延展,通過協調各方共同努力,加大了北斗功能在通信設備中的應用廣度和深度。網絡設備方面,今年前8個月,新進網的7款同步網設備和116款5G基站全部都支持北斗授時,其中有相當一部分設備會優先使用北斗授時。終端設備方面,今年前8個月,智能手機出貨量達到2.22億部,其中支持北斗的智能手機占比達到了93%。
三是北斗導航用戶體驗感知顯著改善。工業和信息化部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指導中國信通院搭建北斗網絡公共服務平臺,旨在為廣大人民群眾提供優質便捷的定位服務。目前該平臺已與華為榮耀、小米、vivo、魅族等廠商達成合作,將終端首次定位時間從分鐘級縮短至秒級,顯著改善和提升了用戶體驗和感知。
四是北斗系統國際發展空間持續拓展。工業和信息化部會同有關主管部門成功推動北斗2號、北斗3號進入3G PP標準體系,組織國內優質單位制定北斗網絡輔助衛星定位和高精度定位相關國際標準近30項,重點解決了移動通信系統應用北斗定位的問題,填補了北斗在移動通信國際領域標準方面的空白。對于保障北斗系統國際化應用起到積極的促進作用。
“四方面”入手豐富北斗應用完善生態
“當前,北斗導航系統已進入全球服務的新階段,深化北斗系統應用面臨著全新的挑戰。”王鵬強調,北斗應用還不夠豐富,產業生態還有待完善,工業和信息化部將在鞏固已有發展成效的基礎上,結合新形勢、新要求,進一步強化信息通信網絡和終端設備的北斗應用,拓展北斗系統行業應用和5G+北斗等融合應用的深度和廣度,優化北斗規模發展環境。同時,王鵬希望行業相關企業、協會積極參與,形成合力,共同推動北斗規模應用市場化、產業化、國際化發展,并提出四點建議。
建議一,提高思想認識。北斗3號是我國攀登科技高峰,邁向科技強國的重要里程碑,是我國為全球公共服務基礎設施建設做出的重大貢獻,對推進我國空間信息基礎設施建設促進數字經濟發展都具有重要意義。積極推廣北斗在各行各業的規模應用是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實現高水平自立自強的重要舉措。相關企業、行業協會要切實提高思想認識,主動支持北斗、使用北斗、推廣北斗。
建議二,構建產業生態,研究機構、科研院所、運營企業、終端及應用企業以及芯片模組企業等產業鏈上下游單位,要廣泛開展合作,打造覆蓋產學研用各領域的協同發展平臺。要進一步創新方式方法,建立共享共贏的協作機制,構建更加完善的北斗發展生態體系。
建議三,加快融合發展,信息通信領域和衛星導航都是當前發展最具活力的行業,這兩個行業的融合將會形成強烈的倍增效應,希望大家積極探索信息通信行業與北斗深度融合的新模式,構建室內外無縫定位導航體系,開發實時高精度定位監測,車道級導航,北斗短報文應急通信等一大批可復制可推廣的新應用新模式。
建議四,推動國際合作,產業界各方要加強同國際交流與合作,推動與世界先進技術和產業鏈的對接,參與相關國際標準的制定和協調,輔助提升北斗系統在國外的服務能力,積極開拓海外市場。